为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水平,树立旅游行业新风,最近,公司在阿尔山地区社会各界聘请了20名关心旅游事业公道正派、自愿受聘的景区社会监督员,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公司聘请的景区社会监督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他们上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至旅游行业等相关部门人员和阿尔山林业局相关人士。公司赋予了他们相应的义务和权利,请他们对景区的机关作风、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工作纪律、仪容仪表、资源保护、环境卫生、景区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景区社会监督员可以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调查了解各方面的情况,调查了解结束后必需及时填写《景区社会监督员联系反馈表》,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规定每位景区社会监督员每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不少于三条监督建议。
景区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是一种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对从事监督工作出色的景区社会监督员,公司将给与表彰奖励,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景区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对不能履职的景区社会监督员,公司将及时解除其所聘身份,收回聘书。(文/顾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