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景区旅游警察大队高度重视景区资源管护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法律监管为辅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景区动植物、火山岩等自然资源的管理,与森林公园管理处协同配合,在景区资源管护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景区资源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承载体,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为做好资源管护这项重要工作,旅游警察大队第三中队与森林公园管理处起早贪晚,不辞辛劳,全天辛勤奋战在保护自然生态的一线上。针对游客方面,对攀枝折花、拾捡火山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针对属地群众方面,严厉打击采摘金莲花、贩卖火山岩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国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对涉事人员进行教育,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极大的提高了本地居民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建立了动态巡护机制和网状通讯方式,各景点管理员发现破坏资源的现象第一时间与旅游警察大队取得联系,及时有效的制止违法行为。
通过旅游警察大队及相关部门的努力,景区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营造了一个原始、自然、多样的生态环境,提升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影响力。(文/尹文强 图/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