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区观光车运行范围: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
二、售票方式:景区观光车票与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实行捆绑销售。
三、营运方式:自试营运之日起,旅游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阿尔山核心景区,游客须购票乘景区观光车进入景区游览。
四、景区环保客车票价:根据兴发改费字(2013)717号文件规定“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观光车(临时)票价为每张70元”;我公司又给出优惠政策“1.2米以下儿童免票乘车”;
五、景区观光车收发车时间:
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10月12日,金江沟门区始发车时间为7:00,景区末站返回发车最后时间为17:00。
六、社会车辆停靠场地:
1、从阿尔山、伊尔施方向来的车辆停放在金江沟门区停车场,游客乘景区观光车直接进入景点;
2、从柴河方向来车辆停放在景区东门停车场,游客乘景区观光车直接进入景点;
七、运行模式:
景区观光车实行循环方式运营,旅游消费者凭当日车票可二日内自主选择所乘车辆及停靠站点,在规定时间内不受乘坐次数的限制。
此公告
内蒙古大兴安阿尔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