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天气预报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政务公开zhengwugongkai

当前位置:阿尔山旅游网 >> 政务公开 >> 企业制度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2-23 编辑:蒋美娟 来源:阿尔山旅游网 点击数:91 [复制文章地址] [我要打印]
分享到:

一、为切实加强景区护林工作,景区成立有森林防火指挥部,有森林消防队伍。

二、认真执行入山检查、用火审批、巡山护林、协作联防、扑火联防、扑火调度等规章制度,加强游人的用火管理,在各入口、景点道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及各类服务网点,设置规范的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

三、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统一协调、指导各单位的火源管理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薄弱、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力、火灾隐患严重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查限期改正。

四、景区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时,各单位必须尽快采取扑救措施,并立即报告公司。由指挥部统一组织扑火调度、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火场看守等工作。

五、各单位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亲自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发生火灾后,亲自到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和火场看守。严格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的,各单位负责人要向公司森林防火指挥部写出书面检查,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六、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下列行为之一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即:有森林火灾隐患,经公司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仍不加消除的;火灾报告不及时或谎报火情的;不服从扑火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故意阻碍防火车辆通行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